自商代就已經形成「穿衣文化」的中國,還有什麼比讓女犯暴露身體更能降低其社會評價度的呢?明白了這一點,也就明白了為什麼歷代的女義軍首領、綠林的女匪首、甚至近現代的女革命者被處刑時要被剝光衣服施以裸刑了。其實,正所謂「民不畏死,奈何以死懼之」,儘管中國古代統治者的裸刑花樣日新月異,但農民暴動照樣是風起雲湧。那些參與暴動的婦女連死都不怕,裸體示眾又怎能嚇倒她們呢,正是「女不畏裸,奈何以裸懼之。」這種刑罰,在在透露了統治者屠夫的心態。
可悲的是裸刑也造就了整整一批猥瑣的無聊看客,「裸形處決」本意是統治階級用于恐嚇人民的,事實上反而為無聊看客增加了茶餘飯後聊資,對於此類人來說,這些女人犯了什麼罪,為什麼要處死她們已經不重要了,關鍵是能欣賞到女人肉體,而且他們在主觀上對裸刑傾向于無所不用其極,並且更加熱衷于滿足自己在性方面的渴望和滿足好奇心。《周作人傳》中記載了天津數萬人圍觀兩個女革命者被斬首示眾的內容,突出形象地描寫了小市民們對「裸形處決」的心態。農民起義女首領廖觀音被處決時,不少好事者認定像廖這種大反賊必定會處以凌遲刑,於是便早早的前去圍觀,但當看見被押出的廖觀音還穿著條褲子時,竟無不失望。
民國建立後,中國正式結束了封建時代,曾被稱為是文明污點的「裸形處決」也一度銷聲匿跡,但是在1927年大革命失敗後,民國政府不但重新搬出已廢除的斬首刑,「裸形處決」也重新浮出水面,不少女性革命者被脫光了衣服砍頭示眾,而且個別的手段比老祖宗還殘忍,劊子手先用刀割去女革命者的乳房,然後才砍下她們的頭。雖然「裸形處決」對婦女來說也是難堪之辱,但畢竟可以「一死了之」,但統治者還有更卑劣的手段──杖刑,杖刑不是死刑(也有活活打死的情況),婦女還不得不繼續忍受來自周圍的冷眼和嘲笑,這對她們的傷害甚至比凌遲所造成的痛楚還要深。
無賴子弟終日圍觀,撫摸挑逗,嬉笑取樂。婦女羞辱難耐,有的當場碰死。嘉靖時浙江總督胡宗憲因罪被逮解至京,他的妻子和女兒在杭州被拘捕,就受到過這樣的侮辱。於是縣衙公堂就成了很多無聊閒漢們聚集的場所,尤其是當聽到有婦女被杖刑的時候,他們的神經會突地一緊,如同一個重大節日的到來。麥高溫在《中國人生活的明與暗》一書中給了這些人一個精彩的速寫:「事實上,那天這群人聚在一起似乎僅僅是為了某種喜慶的目的。他們真的是快活極了,臉上露出了笑容,相互間開著玩笑,並且就罪犯被捕獲一事而相互祝賀。」
晚清的俞樾記述過這樣一件事:某縣令年方少壯,為人輕浮,最喜歡談論桃色新聞,他審理案件,發現有涉及婦女閨閫方面內容的,就故意牽扯,定為姦情,然後將婦女裸體行杖。後來他因貪污罪被處死,家產被籍沒,妻女流落為娼,有人說這是他裸杖婦女的報應。俞樾還記述過一件同類的事:有一農戶娶了個二十七八歲的媳婦,因姦情東窗事發後,縣官命令把她全身脫得一絲不掛,重杖四十,之後讓她的父母領她回家。父母扶著裸體的女兒出了衙門,脫下自己的衣服為女兒遮體,當時圍觀的群眾成百上千,不少人上前奪衣,不讓她穿,此女只得裸身回家。裸刑的這一結果,比施行裸刑本身更為可怕,因為它玷污和摧毀了一些原本善良的靈魂,使常人墮落為魔鬼。
在中國傳統文化中,缺乏欣賞人體美的傳統。無論男女,自身裸體被人窺看通常被視為羞恥之事,女性的裸體當然更忌暴露。於是我們的國情是,女性的裸體並非被當作一種人體美去欣賞,而是被當作一種性對像去窺視、消費和發洩。強迫女性裸露的這些場面傳達了女性沒有尊嚴、不知羞恥、對其身體沒有任何主權、其身體不過是男性把玩的物品和洩慾的對象等信息,包括了更深刻的對婦女歧視、壓迫和貶損的意義。中國古代統治者施行裸刑之初,也絕沒想到還會對今天的社會心理造成這麼大的影響,形成了一種現代的社會頑逆心理,造就了一批批裸刑看客的現代餘孽,一代代心理變態者的無知和無良!
資料來源:http://news.sina.com 2008年04月24日 05:33 中國日報